您好,欢迎光临百信财务!
热门词: 代理记账 注册公司 研发核算 项目申报 最新政策
您的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常见问题 > 行业新闻

税务总局进一步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措施 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

来源:百信财务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9-21   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优化税收营商环境,完善纳税信用体系,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,概括为“两增加,两调整”,即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、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,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;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、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,适当放宽有关标准。通过以上措施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,促进税法遵从。
优化一:增加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。随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,部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需要获得纳税信用评价级别的愿望较强。为深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,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》自愿参评。为保持纳税信用评价的连续性,保障社会相关主体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可靠性,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后,在其存续期间将与其他正常参评企业一样,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。
优化二:调整了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的适用规则。将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,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,即可从100分起评,从而大幅增加100分起评的企业数量,提高纳税人评为A级、B级的概率。该规则将从开展2020年度评价起适用,以往年度已做出的评价结果不作追溯调整。
优化三:调整了纳税信用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。为更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适当放宽D级评价保留2年的信用管理措施,对于因年度指标得分不满40分被评为D级的纳税人,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;对于直接判级的D级纳税人,维持D级评价保留两年、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。以适当“扣分”代替“保留2年D级”,既贯彻了失信惩戒的原则,也更有助于激励纳税人积极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状况。为支持企业及早改善纳税信用状况,对2019年度评价中已保留为D级的企业,各省税务机关应于2020年11月底前,主动调整其2019年度级别,之前年度已评出的级别不作追溯调整。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评价时直接适用该规则。
优化四: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。即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,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,可在3月份集中填写《纳税信用复评(核)申请表》,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,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,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自我查询服务。
据了解,税务总局近年相继制发了涵盖信息采集、级别评价、动态调整、结果应用、异议处理、信用修复等内容较为完备的纳税信用制度办法。税务部门每年依据评价指标体系,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,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,纳税信用级别已经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信用资产。
 
上一篇:年底分红都需要缴税吗?下一篇:2020年增值税发票新规来啦!
工商财税
研发核算
5年以上高级会计一对一服务
¥面议
公司注册
全称代办 极速办理
¥面议 立即查看
财税代办
服务高效 省心省力
¥面议 立即查看
注册场地
专属顾问 注册无忧
¥面议 立即查看
代理记账
专业财会筹划 告别糊涂帐
¥面议 立即查看
工商变更
快速简单 便捷高效
¥面议 立即查看
公司注销
申请注销 解决后顾之忧
¥面议 立即查看
*姓名:
*电话:
*内容:
杭州百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      
地址: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204-1#都市港湾3楼301室
电话:19906816880       邮箱:306142673@qq.com

百信管理服务热线:

19906816880

周一至周日:09:00-22:00